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为做好本学期在校研究生的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1.200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9月7日上午8:00-12:00
2.200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9月7日下午2:00—5:00
二、在校研究生均须由本人持研究生证到化学新楼327房间办理注册手续。
三、由学校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博士、硕士)必须缴纳住宿费。委托培养(不含山东省政府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必须缴纳培养费。学院凭计财处提供的缴费清单为研究生办理注册手续,未按时缴费者不予注册(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者除外)。
四、对未按期注册的研究生,学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0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