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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日 00:0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为总结本年实习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准确地评价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益,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和《山东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业务经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2015年实习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和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

1.各学院应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对2015年度所负责的实习教学环节进行书面总结,填写《山东大学实习教学总结表》(见附件1

2.各学院根据实习教学的执行情况,撰写本单位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填报《山东大学2015年度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总结材料应包括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原则、实习安排、实习基地使用及建设情况、实习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或建议、经验体会等。

二、学校在各学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各学院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学校有关部门聘请实习教学工作评估专家组,通过查阅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含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教学总结)和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调查实习基地、调阅学生实习报告等形式对各学院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提交材料情况和专家组对各单位的实习教学评估意见,对各学院的年度实习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年终本科教学质量与管理奖励排名的重要依据。根据学校的评价情况,在2016年度的实习经费划拨中建议财务部门做出相应调整。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在撰写2015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时,要做到内容客观、数据准确、翔实。实习指导教师对相关实习环节的总结,将作为学院总结的辅助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本科生院,一份由学院统一存档。

2.各学院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山东大学2015年度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20日前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相应材料电子版发sjk@sdu.edu.cn邮箱。联系人:姚明峰,电话:64706.

 

附件:1.《山东大学2015年度实习教学总结表》

2.《山东大学2015年度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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