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仍将对临时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凡使用下列经费的临时出国(境)任务均需列入年度计划:学校临时出国经费、部处运行经费、教学经费(含教学维持经费、研究生业务费、学校安排的教学专项)、教改及教学质量工程经费、校级其他专项经费和学生教育实践专项经费、“985工程”、“211工程”专项经费、学院发展基金和奖福基金等。
未按规定报备计划的出访,学校将不予派出。
国际事务部
2016年1月6日
请各有关老师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见附表),并于1月13日17:00之前将计划表(表一)及汇总表(表二)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zhangpeng2014@sdu.edu.cn。
表一:山东大学因公出访计划表
表二: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汇总表